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会计分录、解析

 

来源:会计之家   时间:2022-07-24   浏览量:826次


 

摘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购买环节可能都知道怎么做账,怎么样写会计分录,那处置环节会计又需要怎样处理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会计分录、解析如下。

一、出售固定资产

(一)增值税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

1)自202031日至1231日,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31日至1231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减按2%征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一般纳税人

1)适用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1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 200812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试点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2)可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有: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1231日以前(或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指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81日前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二)会计分录模板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结转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二、出售无形资产

(一)增值税处理

1. 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除外)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6%

2. 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9%

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二)会计分录模板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出售价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累计计提的摊销】

贷:无形资产【原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三、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一)增值税处理

1.税率和征收率

税法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区分为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建筑物增值税税目为转让不动产,出售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目为转让无形资产,一般计税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时税率为5%。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4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老项目、土地使用权,可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

2.差额纳税

1)小规模纳税人扣除部分不得开专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差额征税代开发票的,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总函〔2016145号)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扣除部分未规定不得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4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二)会计分录模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有之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注意: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以及房地产企业开发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成本

1)成本模式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形成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差异。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做相反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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